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,当人们遭遇合同纠纷时,往往会感到迷茫和无助。而有这样一位律师,凭借其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,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,他就是张子涵律师。
张子涵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,执业于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。他深耕民商事合同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多年,始终聚焦各类民事、商事合同争议解决与交易风险防控。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,张子涵律师打造了一套事前风控、诉前调解、诉讼维权、执行跟进一体化闭环法律服务体系,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、多层次的法律服务。
执业期间,张子涵律师代理过多起合同纠纷、婚姻家事纠纷、民间借贷纠纷、侵权责任纠纷、劳动争议纠纷以及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交叉类行政纠纷案件。不过,他尤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全流程法律服务,业务涵盖买卖合同、合伙协议、借款担保合同、装修合同、租赁合同、工程施工合同、加盟合同、房屋交易合同等商事、民事合同争议,同时还深耕合同事前审查、风险规避、协议起草修订业务。
张子涵律师依托专业民商事法律服务团队,分工负责合同审阅、证据整理、谈判调解、庭审代理、文书撰写等工作,避免单人办案的疏漏,大幅提升案件处理效率与胜诉稳定性。团队成员各有所长,相互协作,为当事人提供高效、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张子涵律师在处理案件时,优先启动诉前调解,以低成本、短周期促成和解、解约止损,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和时间成本。若调解无法达成合意,他会无缝衔接诉讼程序,快速制定诉讼策略、立案起诉、财产保全、庭审应诉,实现从协商谈判到司法诉讼的全程无缝衔接,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。
以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(二审终审)为例。在该案件中,上诉人(原审被告)为某农业种植公司、自然人甲、自然人乙、自然人丙,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为某农业服务公司,被上诉人委托张子涵律师出庭。
一审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判令某农业种植公司支付剩余服务费、以欠付服务费为基数按对应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、判令三名自然人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,一审诉讼费、保全费由被告方承担。一审审理查明,双方签订《MAP 业务合同》,约定了服务内容、付款时间及违约金标准,自然人甲、乙、丙与原告另行签订《保证合同》。原告完成全部服务后,被告某农业种植公司未按期支付尾款,被告虽提出抗辩但无有效证据佐证。
一审裁判观点认为《MAP 业务合同》合法有效,被告应支付剩余服务费,合同约定双重违约金标准过高,法院统一调整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LPR 的 1.5 倍计算逾期违约金,《保证合同》合法有效,三名自然人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一审判决某农业种植公司限期支付剩余服务费及逾期违约金,三名自然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,案件受理费、保全费由被告方承担。
上诉人二审提出上诉请求及理由,张子涵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,在二审中充分维护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。最终案件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,这也充分体现了张子涵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。
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,如果你正面临合同纠纷的困扰,不妨选择张子涵律师,他将以专业的服务和负责的态度,为你解决合同难题,维护你的合法权益。